从生态环境部获悉,第三轮第七批 5 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经全部完成督察进驻工作。
经党中央、国务院批准,本批次共组建 2 个例行督察组、3 个专项督察组。其中,例行督察组分别对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农业农村部开展督察,进驻时间为 1 个月。3 个专项督察组针对溶洞、天坑、山谷污染问题,分别对湖北、湖南、广西,重庆、四川,贵州、云南开展专项督察,进驻时间约两周。
进驻期间,两个例行督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,受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信访举报,受理时间为每日 8 时至 20 时。专项督察组不设置专门信访渠道。
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要求,被督察对象要精准、科学、依法推进边督边改,坚决禁止 “一刀切”,简化接待安排,切实为基层减负,杜绝紧急停工停业停产、一律关停等简单粗暴应付督察的做法,如发现此类问题将严肃查处。
各督察组表示,将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,压紧压实地方与部门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,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,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确保高质量完成本次督察各项任务。








